燃氣鍋爐“煮爐”時操作方法

煮爐是燃氣鍋爐運行過程中必不可少的步驟,可清洗鍋爐中的油污和雜質,從而提升輸出蒸汽品質,提高傳熱效率,維持鍋爐長久安全、穩定的運行。
1、鍋爐內需要加入相應的藥品, 使爐水成為堿性爐水,去掉油垢等雜物。
2、煮爐時加藥量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規定,如無規定時,應符合以下規定:
(1)藥品按 100%純度計算。
(2)無磷酸三鈉時,可用碳酸氫鈉代替,數量為磷酸三鈉的 1.5 倍。
(3)可單獨使用碳酸鈉煮爐,其數量比例為:1m³水加6kg藥。
(4)上述所說的煮爐需用藥品應配制成濃度為20%的均勻濃度,不得將固體藥品直接加入鍋筒中。
3、加藥時爐水應處于低水位處,煮爐時爐水應處于高水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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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煮爐末期應使鍋爐壓力保持在工作壓力的 75%左右,煮爐一般為 2~3天。 各類藥品加藥量( Kg/m3水)分別為:
(1)氫氧化鈉( NaOH);
(2)磷酸三鈉 (Na3PO4.12H20) 。
5、煮爐期間,定期取爐水進行化驗分析,爐水堿度不應低于45毫克當量/升,否則應需要補充加藥量。
6、煮爐完畢,應清理鍋筒和集箱內的沉淀物,沖洗鍋爐內部和與藥液接觸過的閥門,檢查排污無堵塞。
7、鍋爐冷卻后,開啟人孔、手孔,用清水沖洗鍋筒內部,并進行檢查。
8、鍋爐經煮爐后,應符合系列要求:
(1)鍋筒內壁無油垢;
(2)擦去鍋筒內壁的附著物后金屬表面應無銹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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